
本报讯(记者 李涛)3月21日,岳塘区法院公布了两起涉毒犯罪案件集中宣判结果,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个月至15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2021年6月26日至11月19日,被告人唐某向被告人马某和尹某先后3次出售29.5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29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并为两人运输20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此外,唐某还先后3次向彭某(另案处理)贩卖甲基苯丙胺2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36粒,向谷某(另案处理)贩卖甲基苯丙胺1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0粒。
此外,马某、尹某还先后4次向吸毒人员谷某贩卖甲基苯丙胺9.5克、甲基苯丙胺10粒。其中,有两次马某、尹某安排被告人周某进行毒品的放置和毒资的取回。
鉴于以上情节,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而马某、尹某和周某均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依法判处2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5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康某在2022年11月底至今年2月初,多次容留他人在自己所住房间内吸食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近年来,我市法院通过集中宣判、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有效增强了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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