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新闻网5月23日讯(通讯员:刘倩)“这是我出钱购买的房屋,我死也要死在里面,你们没有权利搬东西。”
“请您配合我们法院执行工作,有什么问题到我们法院去谈。”
5月18日上午9点,当执行干警敲开被执行人黄某的家门,并告知其来意后,被执行人母亲态度非常激烈,拒绝腾房。在执行干警6小时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化解了一起腾房案件。
2014年,黄某向湖南银行(原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贷款20万用于购买雨湖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因未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2021年湖南银行向岳塘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决黄某一次性偿还湖南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13.6万余元。因黄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湖南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拍卖、变卖涉案房屋以抵交欠款。执行期间,法院依法向税务部门定向询价并在淘宝网上对该房屋进行挂网拍卖。经一拍流拍后,二拍的买受人石某以29万余元的价格拍得此房。然而,就在买受人准备搬进去时,居住在房屋内的黄某及其母亲等人拒不腾房。
面对一边是买受人迫切地想得到已拍房产,另一边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强烈抗拒,拒不腾房的情形,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上门做黄某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在督促其尽快腾房无果后,法院依法对黄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但被执行人仍拒不腾房还款。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及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遂组织法警、公证员和搬家公司等实施强制腾房。
经过近6个小时的努力,在公证处和搬家公司的协助下,顺利将房屋内所有物品完好无损地搬至已事先帮黄某及家人租赁好的房屋内,涉案房屋顺利完成腾空并交接,房屋钥匙交到了房屋买受人石某手中。同时,在分管领导和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下,黄某及其母亲、哥哥也表示愿意腾房。随后,黄某一家人由承办法官送至了新租赁的房屋内。
从一开始的争锋相对到最后的和颜悦色,承办法官表示,法院执行工作考验的是耐心,走进的是人心,兑现的不仅是“真金白银”,更是人民法院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坚定承诺。
责编:于杨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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