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武平 通讯员 谭瑛)家住湘潭县河口镇卓江村的中年男子陶某、楚某、王某趁着夜色掩护,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明令禁止的渔具捕捞湘江鱼类,且涉案金额较大,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月16日,3人被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终结,依法移送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处理。
3月13日21时许,岳塘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内巡逻时发现,湘江下摄司地段水域疑似有人驾船进行非法捕捞,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业渔政执法大队。
渔业渔政执法大队值班人员通过智慧渔政系统辨识,确定该船舶为快艇,上面有3人,疑似正在布置刺网非法捕捞。于是,渔政执法人员和岳塘公安分局东坪派出所民警分别驾驶快艇、警车,同时从水、陆赶往疑似非法捕捞现场附近。14日零时40分左右,3名违法人员上岸后将快艇停放在湘潭县某船厂内,将渔获物和渔具分别装车运送至船厂门口。此时,船厂门口已有2人在等待收货。
见抓捕时机成熟,渔政、公安执法人员一举将在场的5名嫌疑人和作案快艇、车辆全部控制住,并查扣刺网5张、渔获物63.15公斤。
经连夜讯问查实,收货的两人因情节相对轻微,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陶某、楚某、王某等3人涉嫌非法捕捞,由渔政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处理。
目前初步查明,去年12月以来,陶某出车、出快艇,楚某出渔网,伙同王某一起,数次趁着夜色掩护在湘江、涟水、涓水交汇水域进行非法捕捞。
办案人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湘江湘潭段野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起马家河与株洲交界处,下至昭山湾与长沙接壤处,全长42公里,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包括岸边垂钓)。湘江野鲤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自2021年1月1日起,暂定禁捕10年。近年来,湘江湘潭段“智慧渔政”视频监控系统已设置了23个沿岸监控点,全天候监管无盲点,任何非法捕捞行为都难逃法网。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行为,共同守护长江流域禁渔成果。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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