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新闻网11月17日讯(通讯员:向娟 郭扬)实施盗窃后居然还敢加失主的微信进行敲诈,这样的剧情你是不是想都不敢想?近日岳塘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类似的盗窃案件。2020年11月10日,岳塘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我的车窗被砸了,这个小偷还加我的微信要我拿钱买回驾驶证……”受害人左先生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审查,2020年10月份,从江西来湘潭务零工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陆续收到某宝等网络借贷平台的催款通知,因为没有钱还款他便想到通过盗窃弄钱的歪路子。10月23日至10月29日,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砸坏他人车窗的方式共实施盗窃5次,其中还出现拿车主驾驶证敲诈未果的情形。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说法: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短时间内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已经涉嫌盗窃。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不可通过违法犯罪的方式获取钱财,否则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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