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新闻网2月9日讯(通讯员:刘泽佳)为找对方解决矛盾,酒后满腔怒气的袁某竟一夜之内,多次持刀破门,强闯对方家中欲讨要说法,不料,给自己引来“牢狱之灾”。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件,被告人袁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袁某与被害人李某因在湖南省某监狱服刑而认识。2022年10月14日19时许,袁某酒后因私怨,购置家用菜刀并携带车用三角警示架到岳塘区李某家小区讨要说法,到达李某所住楼层后,将三角警示架放在电梯口,菜刀则连盒装入裤袋中。因房内无人应答,袁某暴力将门踹开,发现家中无人后,随即视频联系自己的亲属蒋某,蒋某随即将李某约至雨湖区喝酒聊天。至次日0时许,袁某将菜刀外盒取掉,装入裤袋中,带蒋某再次来到李某家,敲门未果后,踹开门持刀闯入,因发现有小孩在家中,遂退出屋内并离开。
袁某经电话传唤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持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袁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如上所述判决。
法官说法: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本案中的袁某因私怨而两次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现实生活中,一些市民遇到矛盾纠纷时往往采取一些极端措施,殊不知,这些行为非但不能化解矛盾,反而造成矛盾激化,甚至触犯法律。遇到纠纷难以解决,利益受到侵犯时,应当采取正确方式对待,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责编:于杨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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