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法院:昔日至亲对簿公堂,两级法院联手了断家务事
2022-04-29 11:07:01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郭璇 | 作者:刘婧 傅卓明         

岳塘新闻网4月29日讯(通讯员:刘婧 傅卓明)李先生与张女士婚后育有一女,由于两人出手阔绰,短短两年便负债80余万元,在债主催讨还款下,夫妻二人不得不请求家中援助。李先生父亲为二人还清欠款后,张女士向李先生父亲出具了“借条”:在还清男方父亲为张女士所清偿的债务数额前,不得再以抚养女儿的名义向李先生索要任何费用。不久后,两人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张女士抚养,并在女儿上幼儿园后,李先生需要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后因无力负担女儿的日常生活开支,张女士便以女儿的名义起诉李先生至岳塘法院,索要前期抚养费4万余元及之后协议约定的每月抚养费1500元。而李先生父母则认为张女士违背之前“借条”承诺,将张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将之前为张女士、李先生二人所还款项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张女士承担一半还款责任。

岳塘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条”中并没有明确表示李先生不需要支付女儿抚养费,即使有该意思表示,父母也无权做出减损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任何决定,故作出了李先生需要支付女儿抚养费的判决。案件上诉至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后,二审承办人获知在岳塘法院尚有张女士与李先生父母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未审结,遂与岳塘法院承办人联系。

两起案件的承办人通过多次与各方面对面沟通,张女士终于明白李先生父母没有义务为二人清偿债务,如果不是父母的无私帮助,今天怎么可能安心育儿,且因为还债,李先生父母省吃俭用多年才勉强将向亲戚的借款全部还清,张女士表示愿意从2023年起再要求李先生支付女儿抚养费。而李先生父母也认为孙女的成长才是眼下最重要的事情,主动放弃民间借贷案件中的权利,不再向张女士主张还款,唯一的心愿是能够见一见快三年未见的孙女。

2022年4月26日下午,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接待室,曾经水火不容的昔日至亲,终于抛开之前的种种纠葛,重新坐下来陪伴他们共同的亲人,享受难得的重聚幸福时光。

责编:郭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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