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新闻网5月19日讯(通讯员:刘泽佳 傅卓明)5月18日上午,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防疫物资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三名被害人柳某、黄某、何某损失人民币共计46578元。
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底至2月初,被告人许某某趁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医用口罩需求量大增之机,谎称自己有口罩出售以骗取他人钱财。被告人许某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大肆发布自己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并附上口罩商品图片,宣称其有进货渠道以及大量库存现货以骗取被害人信任,并通过微信收取三名被害人的钱款后据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许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岳塘区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岳塘区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防疫物资时务必提高警惕,应当通过具有销售资质的正规渠道购买各类物资。同时,法院对于利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诈骗他人的行为绝不姑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心存侥幸之人,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我爱湘潭我的家——岳塘记忆”文化打卡点:法华山
“我爱湘潭我的家——岳塘记忆”文化打卡点:山市晴岚
“我爱湘潭我的家——岳塘记忆”文化打卡点:昭潭
“我”和岳塘的故事|蔡蔡和大乔:返乡青年 逐梦“绿心”沃野
“我”和岳塘的故事|朱大可:深耕岳塘 开拓创新 成就电气“小巨人”
岳塘区“我爱湘潭我的家”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暨“活力湘潭 快乐走娃”活动启动
文旅新区 多彩岳塘丨在七星桃花源遇见“世外桃源”
我爱湘潭我的家|岳塘区:欢天喜地闹元宵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