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时互不相让而伤人 经调解赔偿损失
2022-03-21 09:31:40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郭璇 | 作者:吴丹 陈琳         

岳塘新闻网3月21日讯(通讯员:吴丹 陈琳)近日,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岳塘区联调委)成功调解一起因会车互不让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022年2月23日13时许,王某驾驶小车行驶到长株潭大市场内某处时与周某驾驶的小货车会车。此时周某在路上停车,正要驾车通过的王某被周某的小货车挡住。由于刚下过雪,路上的积雪很厚,王某不想从旁绕过,便催促周某驾车让出通行距离。但周某当时未予回应。王某打开车窗质问周某是不是不会开车,由此双方发生了口角,相继下车后双方又推搡起来。随后王某的哥哥见状上前帮王某,双方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周某被王某兄弟打倒在地,其家人赶来后报警。近日,双方在民警的指引下来到岳塘区联调委驻昭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调解现场,周某拿出了他的病历资料,并告诉调解员,王某当时明知路面有积雪不便移车,还对着他骂骂咧咧,他心里很是气愤。随后王某的哥哥不问青红皂白与王某一起殴打他,造成他颌面部皮肤裂伤、右耳传导性耳聋、左耳感音神经性聋(轻微)、多处挫伤,周某称他的听力仍没有完全恢复,他要求王某兄弟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100000元。调解员向双方宣讲《民法典》相关规定后,适时地指出:出行在外,安全第一,人人都应文明驾驶。双方当天遇事均不够冷静,没有心平气和地与对方沟通。调解员提出王某兄弟依法应承担周某的医疗、误工等损失,同时劝导周某放弃不合理的诉求。经调解员耐心劝说,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王某兄弟向周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周某医疗、误工等费用共计数万元,双方互不再追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岳塘要闻
视频精选
精选推荐
我要报料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