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审查逮捕与起诉质效标准
2026-06-12 08:53:31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于杨 | 作者:盛玉婷         

岳塘融媒6月12日讯(通讯员:盛玉婷)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刑事检察办案质效,6月10日,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会议由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邓春岳主持召开,全体检委会委员参加,刑检部门主任担任领学人,全体刑检办案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最高检近期印发的两项质效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质”与“效”的评判标尺,是着力完善刑事检察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的重要举措。全院上下要深刻认识两项标准出台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升刑事检察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

会上,刑检部门主任结合一线司法办案实践,围绕两项质效标准全文开展了逐条、逐项细致解读。领学人紧扣“捕诉一体”机制下的办案特点,聚焦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环节的证据审查要点、程序规范要求及风险研判指标进行了拆解剖析。同时,针对标准中设置的“合格”“质效不高”“不合格”三个等次,清晰厘清了办案流程中的易错环节与关键节点,引导全体办案人员对照标准查摆短板、明晰履职标尺。

会议强调,要将两项标准融入最高检党组提出的“三个善于”“亲历性办案”等新理念,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办案的生动实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案件自查与评查,通过反向约束规范案件办理,坚决杜绝“构罪即捕”“以捕代侦”等传统惯性思维;二是强化捕诉衔接与制约,将质效标准嵌入阅卷审查、询问讯问、法律适用等全链条环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三是统筹把握党建与业务、数量与质量的辩证关系,坚决摒弃“唯数量论”的片面政绩导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会议最后要求,全体办案人员要深学细悟新标准、主动适配新要求,以此筑牢办案根基;要对标自查找差距、补齐履职短板,实现能力新提升;要精审细办守初心、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实干实绩为推动岳塘区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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