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日报】一句玩笑话引冲动 罪犯刑期再延长
2026-03-18 08:40:00          来源:湘潭日报 | 编辑:周冠成 |         

本报讯(记者 赵明 通讯员 郭扬)近日,岳塘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了一起罪犯再犯罪案件,对被告人同时也是正在服刑人员曾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5年8月22日,曾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羁押于湘潭市看守所。当年11月,曾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如果曾某在看守所内认真接受改造,不久后他就能服刑完毕,重获自由和家人团聚。但曾某却因为一句玩笑话后的冲动,使得自己的刑期再延长。

事情的起因是今年1月13日,曾某邀请同监室的刘某一起玩游戏,刘某因不愿和曾某一起玩爆粗口辱骂。两人素来关系不错,也经常开玩笑、打闹,双方不曾把玩笑放心上,但这次刘某出言不逊惹怒了曾某,曾某气不过挥拳打向了刘某的鼻梁。看守所民警发现异常后,立即带刘某医治,并调整了曾某的监室。经医生诊断,刘某双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经司法鉴定已构成轻伤二级。

承办检察官在提审曾某时,曾某明确表达了对冲动之举的悔恨,他懊悔于自己意气用事,几拳下去,不仅伤及相处不错的室友,也让自己面临增加刑期的不利后果,他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检察机关从轻处理。检察官现场释法说理,并告诫曾某要积极表现,认真接受改造,近期对曾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表示,对曾某提起公诉,既有效保障了监管秩序与安全,保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也进一步促进了对罪犯的改造和教育。

责编:周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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