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武平 通讯员 蔡佳航)家住湘潭县河口镇的肖某某,在不足半年的时间内,先后两次使用禁用渔具、在禁渔区非法捕捞,将受到相应法律制裁。10月20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目前此案已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办理,希望广大市民继续保持大局意识,共同巩固提升我市境内湘江及其支流涟水、涓水“十年禁渔”成果。
10月12日凌晨3时许,岳塘公安分局民警在湘江下摄司段岸边巡逻时,发现江中疑似存在非法捕捞迹象,随即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交支队展开深入调查。联合执法队员经过连续3昼夜的线索排查与岸边蹲守,于10月15日5时10分在涟水河的涟水桥上游300米处果断“收网”,将正在岸边使用“三重及以上刺网”实施非法捕捞的肖某某及其同伙杨某某一举抓获,现场收缴禁用刺网1张、渔获物10.9公斤。其中,家住湘潭县河口镇的肖某某在5个月前因同样的违法行为被处理过。
5月10日凌晨2时25分,肖某某驾驶一艘配备机械动力的塑料船,在涟水桥下游100米处水域实施非法捕捞,被市渔政、公安联合执法人员抓获,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禁用刺网1张、渔获物13.35公斤及作案用船只。随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依程序对肖某某进行了相应行政处罚。
基于肖某某在不足半年时间内两次非法捕捞,接受行政处罚后不仅未汲取教训,反而变换作案地点(由涟水桥下游转至上游)、改变作案方式(从驾船撒网转为岸边撒网),并伙同他人继续使用法律明令禁止的“三重及以上刺网”进行掠夺性捕捞,其行为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性和明知故犯的主观性明显。目前,该案已移交岳塘公安分局查办,依法追究肖某某法律责任。
自实施禁渔政策以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联合市、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坚决贯彻全省统一部署,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垂钓和非法捕捞行为,禁渔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市本级累计查处违规钓鱼、非法捕捞案件105起,处罚人数128人,集中销毁禁用渔具、钓具3000余件。这次对肖某某所涉案件的快速侦办,再次彰显我市对湘江流域非法捕捞“零容忍”的决心、速度和力度。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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