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刘泽佳)女子张某之前因诈骗他人27万余元,家人东拼西凑帮她全额退赔给被害人,法院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对张某适用缓刑。张某却因此产生侥幸心理,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故技重施,竟冒充领导骗钱。最终,法院撤销其缓刑,对张某予以数罪并罚。
日前,岳塘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撤销前置判决中宣告缓刑的部分,以新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与前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张某曾因犯诈骗罪,被长沙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缓刑考验期间,张某在田某、许某共同经营的公司工作。为非法占有田某、许某的钱财,张某谎称自己能帮助两人入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亲戚子女入读军校,获得养老项目补贴等其他业务。她还冒充某集团公司领导及公安机关领导等,通过微信骗取田某、许某缴纳保证金、打点费、资质费。
法院查明,2023年7月至12月,张某先后从田某、许某处骗取钱款共计59.58万元,并将其中部分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案发前,张某及其家属退还田某55.62万元,法院最终以诈骗金额3.96万元对张某的新罪定罪量刑。法院综合张某具有自首、当庭认罪认罚、退还被害人诈骗款项等情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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