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融媒7月29日讯(通讯员:刘泽佳)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在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与岳塘区人民检察院联动,形成化解矛盾的强大合力,实质性化解了一起行政争议。
2023年7月,某商业管理公司因环保设施不达标、未办理环评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罗某因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环保部门以未尽管理职责处以罚款7.6万元。由于,罗某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款,环保部门遂于2024年3月向岳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裁定准许强制执行,通过执行措施,将罚款扣划到位。
今年1月,罗某到银行取钱时,才知晓自己的账户被强制扣划执行。罗某及其家属随即与岳塘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联系,称被欺骗挂名成为了某商业管理公司及另外四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在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阶段“罗某”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非罗某本人签名,处罚决定书也未送达至罗某,所以,罗某对被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毫不知情,未能及时提出申辩意见,导致其多年以来积攒的养老钱被法院强制扣划。
法院干警耐心倾听罗某及家属反映的问题,认真了解到该情况后,安抚情绪、分析利弊,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引导理性维权。事后,法院积极与检察机关联系,就相关问题的妥善处理进行沟通,同时也向罗某及其家属表示,愿意和各部门共同做好该案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今年3月,岳塘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与检察机关、环保部门就案件案情、本案行政处罚及执行程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经调查核实,罗某并非某商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其确系被动担任该商务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处罚程序和非诉执行审查程序期间,罗某未实际参与,也未能提出申辩意见。最终,法检两院决定,分别向环保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建议环保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对某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将罗某被执行款项予以返还。
环保部门接到法检两院发出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后,决定撤销对罗某的行政处罚,退还执行金额,并重新对该商业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调查和依法处理。该起行政争议最终在法院与检察机关等多方共同努力下,得以实质性解决。
今后,岳塘法院将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案件办理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政通人和”的司法效果。
责编:于杨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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