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藏在APP里的“黄”金梦:半年狂赚26万?公诉席见
2025-07-25 08:28:07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于杨 | 作者:朱文飞         

岳塘融媒7月25日讯(通讯员:朱文飞)“上传视频就能拿85%分成”——这样的“好事”背后,藏着怎样的违法陷阱?近日,岳塘区检察院依法对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被告人胡某某提起公诉,揭开了这条隐藏在手机屏幕后的涉黄产业链。

某APP,表面是“付费视频平台”,实则是传播淫秽物品的温床。它精心设计了两套“吸金模式”:注册用户可办会员打包观看,游客也能直接用支付宝、微信“点单”,单部淫秽短片随点随看。正是这样的运作方式,让大量低俗内容在网络空间暗流通行。

时间拉回2023年5月,胡某某在“飞机”软件上结识了“小黄”。对方抛出的“赚钱方案”十分诱人:“往某APP传淫秽视频,用户单部付费看,你能拿85%分成。”在高额分成的驱使下,胡某某欣然应允。

很快,“小黄”在“飞机”软件建起专属工作群,群里俨然一个“违法工作室”:有人细化淫秽视频剧本,有人讨论“卧室拍还是沙发拍更有看点”,有人指导“镜头怎么推才够露骨”,连演员妆容都要反复琢磨,一套“标准化”的涉黄视频制作流程,在群聊里被一步步敲定。胡某某按群里的“剧本”,拍了21部淫秽视频。每次拍完,她就把原片发到群里,由某APP的工作人员接手:剪辑掉“多余镜头”,磨皮美颜开到最大,甚至变声处理掩盖痕迹,一番“包装”后,这些视频被上传至平台某博主账户,供用户付费点播。

截至2024年1月20日,靠这门见不得光的生意,胡某某非法获利26万元。但她没算到,所谓的“赚钱捷径”,终究成了犯罪的铁证。岳塘区检察院审查认定,胡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温馨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所谓“高额分成”“轻松赚钱”的诱惑,往往是违法犯罪的伪装。制作、传播淫秽物品不仅违背社会公德,更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请广大群众擦亮眼睛,自觉抵制低俗信息,一旦发现涉黄线索及时举报,共同守护干净的网络空间——莫让一时贪念,换来终身悔恨!

责编: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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