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毛婷)饭店就餐时吃出苍蝇,消费者起诉商家要求赔偿。日前,岳塘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食品安全引发的消费纠纷。
消费者王某在某饭店就餐时,发现所点菜品中有苍蝇。随后,王某与该饭店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无果后,王某向岳塘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饭店根据《食品安全法》赔偿。
案件受理后,法院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调解员充分了解案情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耐心倾听王某的诉求,安抚其情绪,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向饭店负责人释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强调积极解决问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企业信誉的重要意义。
经过调解员多轮沟通、反复协调,当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饭店当场向王某支付赔偿款200多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院提醒,消费者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餐饮经营者更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把食品质量关。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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