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2024-12-13 09:35:34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陶妞 |         

附注:

① “一案五看”:“看犯罪事实是否查清,看矛盾化解是否可能,看释法说理是否到位,看司法救助是否需要,看检察建议是否适用”的办案工作机制。

②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③“一取消三不再”:为落实党中央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的重大决策,明确提出: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④“三个善于”:为推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为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次授课时强调,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提供了重要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⑤“三个结构比”:为推动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直观有效的检察业务研判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北京、上海等地调研时提出,用于评价和衡量“四大检察”是否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系统性指标,即“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和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

责编:陶妞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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