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浪漫网恋”有风险 “为爱转账”需谨慎
2024-09-18 10:29:28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于杨 | 作者:易典典         

岳塘新闻网9月18日讯(通讯员:易典典)始于网恋,终于诈骗,触摸不到的“爱情”让人蒙蔽了双眼,你在“网恋”,他(她)在“诈骗”。此前,湘潭一小伙陷入了从未谋面的“网恋女友”为其编织的甜蜜陷阱中,前后被骗取共计84.75万元。近期,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假借网恋之名骗取他人钱财的被告人吴某某提起公诉。

案情概要

2019年,被告人吴某某在深圳某洁具公司售后服务部工作期间因业务关系在网络上认识了被害人张某某,双方互加微信后在聊天过程中感情升温发展成为网恋关系。2021年,吴某某经人介绍与他人结婚后,隐瞒了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继续与张某某保持网恋关系。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吴某某因沉迷于玩“唱吧”APP小游戏,需要大量资金,遂虚构了自家开办的茶叶加工厂资金紧张急需用钱、家人生病需要手术费用、自己需要还房贷、车贷等理由,共计骗取了张某某人民币84.75万元,诈骗所得款项均被吴某某充值到“唱吧”APP消费挥霍一空。自此,吴某某便再也联系不上了……张某某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成了对方的提款机。

案件受理后,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审查,发现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罪。且吴某某系前罪犯罪事实正在服刑中,此案为对正在服刑的罪犯追诉漏罪,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友须谨慎,“浪漫网恋”更要引起重视,在享受网恋带来的甜蜜和乐趣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提高警惕,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对“网恋对象”突如其来的求助信息,不要轻易相信,更不要轻易转账,务必要擦亮双眼、仔细辨别,防止上当受骗。同时,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责编:于杨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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