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新闻网6月6日讯(通讯员:刘泽佳 傅卓明)为积极响应今年世界环境日“关爱自然,刻不容缓”主题和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巩固年活动安排,切实保护自然及生物多样性,共建美好生态家园。6月5日上午,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省人大代表聂晓辉、市人大代表王兵峰、区人大代表向钠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过程。
根据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20年2月19日8时许,被告人李某与朋友张某相约前往湘江边寻地钓鱼。当日10时许,被告人李某在搭乘张某驾驶的汽车在河东三角坪社区附近寻找钓鱼地点时,发现周围农贸市场旁的树上有野生鸟类,李某临时起意,使用随身携带的弹弓、钢珠打鸟,未中。其后,李某继续乘车寻找野生鸟类,行至湘潭市岳塘区东坪街道滨江路上时,发现道路中间绿化带的树上有野生鸟类,遂下车并使用弹弓、钢珠将该路段树上的2只野生鸟类打中致死。随后李某等人前往江边一码头查看钓鱼地点时,被接报警指令而来的派出所民警抓获,现场查获被告人李某持有的弹弓一把、钢珠四粒,以及被李某使用弹弓打死的鸟类死体二只。
经鉴定,李某打死的两只野生鸟类均为雀形目伯劳科棕背伯劳,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三有动物”。
法庭审理中,法庭就该案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被告人李某自愿认罪认罚,经法庭审理后,合议庭决定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岳塘法院一直紧紧围绕“四新岳塘”的奋斗目标,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就在不久前,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告人付某某被判处刑事责任,法院责令其投放价值7701元的青、草、鲢、鳙鱼苗种以修复湘江水域渔业资源与环境,以案释法,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另外,法院还通过滚动播放相关主题标语、联系媒体进行报道、在公众号上发布文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并不定期走进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普法,讲述环保的重要性,引发了群众对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关注的同时,也为新一代青年早早树立了环保法律意识;为保护资源和环境、开创绿色生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编:张雯霏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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