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新闻网2月7日讯(通讯员:刘倩)“法官,能在年前组织我与原告调解一下吗?我公司账户被冻结了,马上要过年了,这关系到公司的运转和工人们的工资。”春节前的一天,某餐饮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某多次打电话给岳塘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帅,希望自己与原告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的货款纠纷能在年前调解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戴某某的餐饮公司与某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签订了承包合同,被告戴某某的餐饮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通过口头协议的方式与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约定食堂所需大米和食用油由该公司送达,货款按月结算,当月结上月货款,并约定了违约金计算方式。随后,该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共计给被告送货47批次,合计货款66万余元,但被告在实际支付了6次共20余万元货款后无故拖欠货款不给,原告多次讨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在立案后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将戴某某的餐饮公司账户给冻结了。
账户冻结后,便出现了文中开头那一幕,被告戴某某主动联系法院法官,希望通过法官做调解工作,尽快解决欠款纠纷,让公司恢复正常运营。
受案后,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开展了调解,但因被告之前总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不还款,致使原告对其不信任,双方不欢而散。随后,戴某某表示此次是真心悔过,很有诚意还货款,但需要先解冻账户后才有钱,希望法官再帮忙与原告进行沟通。见状后,法官再次拨通了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将双方约到法院进行第二次调解。得知原告是害怕被告在账户解冻后再次不守信用后,案件承办法官刘帅向原告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知识,并建议原被告双方一同去银行办理,这边账号解冻,被告就立刻支付货款,打消了原告的顾虑。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于当日支付到位。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以后如果还有机会希望再一起合作。该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历时仅10天。
近年来,岳塘法院为民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优先立案、送达、调解、审理和执行,并在物流园区成立专业调解委员会,定期对辖区内民营企业开展走访,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他们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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