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强奸是否可以判刑?!
2025-04-12 06:27:51        陈可乐        机构:岳塘公安分局        类型:咨询求助        浏览量:6712

我本人陈可乐(女),现住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钢纯冲塘2小区10栋2号一单元一楼(伊人住)!身份证号:430304196611110524,手机号码:13789307025。因特殊原因,我被原单位:湘钢物资处党办(邹建东、谢仲宁)等一群流氓惦记,穷追猛打,始终不肯放手!在没得到我本人陈可乐的情况下,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对我本人隔空说着流氓的语言,讲着畜牲的话,隔空对我本人陈可乐施进了酷刑,如引鼠,引动物…百般恐吓…,且到2024年6月左右当我从上海独生女儿李安贞家回湘潭市岳塘区后,这群流氓达到疯狂的程度,隔空24小时不放过我,强奸我,并把他们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得来的性别造成的奇痒无比置给我本人(还包括我离婚的第一个男人李勇,李凯南…家里)…。做尽了毒事,动着功…导致我一刻不得安宁!…

  • 岳塘公安分局 回复 2025-04-15 11:58: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请您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岳塘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