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一起案件,普一次法律,育一方群众
2020-06-24 18:43:00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 编辑:徐凯琦 |         

新湖南客户端6月24日讯(通讯员 刘泽佳)司法活动是最生动、最直接的普法行为,用“小案件”宣示公共规则的“大道理”,将法治宣传和司法实践相结合,以此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可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观发挥积极作用。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退赔案件,就很好地诠释了执法和普法的双重效果。

2020年5月,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肖金彪、黄晓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所引发的责令退赔执行案件。由于受害人大多是离、退休的老年人,且人数众多、总计金额较大,社会影响十分恶劣。鉴于此案于刑事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已经先期冻结了被执行人转移至其多名员工个人账户下的涉案款项,如何更好更快地将该笔款项扣划给受害人,成为执行的关键点。

就此,执行干警随即前往娄底、邵阳等地银行办理扣划手续,然被娄底一处银行告知部分账户的首次冻结单位为岳塘区公安分局,其后还有其他法院的轮候冻结,故而无法扣划。执行干警经调取、查询法律文书后指出,岳塘区公安分局的冻结系本起刑事执行案件的前置财产控制程序,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岳塘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序列与岳塘区公安分局冻结银行账户的序列相同,故而应当视为对首次冻结账户的扣划,可予执行。但是,此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执行干警前后三次前往娄底,该银行又以需要向上级银行及总行请示、审批为由推诿,拒不予以协助扣划该两笔存款。在审慎合议并报请领导批准后,执行干警于5月19日第五次前往该银行,当场向其宣读《责令协助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协助扣划义务,若再予拖延,法院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当日,该银行负责人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扣划操作,该笔案款得以迅速扣划到位。事后,执行人员耐心细致地向银行负责人讲解了协助执行的相关规定及不予配合的法律后果,该负责人亦表示感谢法院对其上了一节生动的普法课。

2020年以来,岳塘区多次组织普法教育活动,坚持把法律实践作为最生动的普法课堂,将法治宣传充分融入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及强制执行等各项司法活动中,大力推行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教育引导群众遵规守法、依法办事,并取得良好效果。

责编:徐凯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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