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文明执行 势在必行
2020-06-23 18:39:00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 编辑:徐凯琦 |         

新湖南客户端6月24日讯(通讯员 刘泽佳大学生众筹创业开超市,却因经营困难,在没有告知合伙人的情况下将超市低价转让了,合伙人的投资款该怎么办?湘潭市岳塘区法院近日办理的一则经济纠纷案件,既挽回了投资人的损失,也巧妙化解了被执行人的尴尬境地。

2017年6月,大学刚毕业的李鹏飞为筹集资金成立“点滴益购联盟超市”,先后与罗平、宋平等七人签订《湘潭点滴超市众筹入股合作协议书》,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将20余万元的投资款交付给李鹏飞,李鹏飞则负责超市的日常管理及具体经营。由于市场定位不准确且缺乏经验,超市在开业后不久即陷入经营困境。情急之下,李鹏飞没有与其他合伙人商量,擅自将超市对外低价转让。罗平、宋平等七人多次要求李鹏飞退还投资款及利息未果,遂诉至湘潭市岳塘区法院,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李鹏飞家属与申请执行人积极协商

因涉案人数较多,且李鹏飞名下没有资产积累,超市转让所得款项,除尚未收回的部分,亦已全部用于偿还经营期间所欠货款,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加之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法院对李鹏飞予以拘留,或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予以惩处,李鹏飞因为对未来和前途丧失希望,几近自抱自弃。为了帮助这个年轻人走出初次创业失败的阴影,岳塘区法院执行干警先是多次上门,对受让超市的徐某、肖某讲道理、做工作,督促其二人将剩余转让款10多万元在转让协议约定的时间届满之前支付至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接着,我院执行工作人员又积极联系李鹏飞的父母,劝慰他们不要因为年轻人一次失败的经历就彻底否定,相反的,只有给予他必要的信心和支持,帮助他度过难关,才会让他有能力、有勇气迎接人生新的挑战,实现自我的价值。

2020年2月,李鹏飞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岳塘区法院,与罗平、宋平等七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在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除投资款本金以外的逾期付款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后,李鹏飞将剩余执行款 22万余元付至我院账户。目前本案申请执行人均按本金100%的比例受偿到位,法院亦解除了对李鹏飞的纳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

疫情当下,为响应国家“六稳”、“六保”的政策要求,岳塘区人民法院积极履行职责,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巧妙化解矛盾,有效保障民生,避免对被执行人造成不必要的消极影响。

责编:徐凯琦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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