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新闻网2月7日讯(记者:彭玲莉 通讯员:严思)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全面落实市、区有关烟花爆竹工作要求,做好辖区环境污染防治、预防安全事故工作,连日来,岳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拳出击,对岳塘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及周边商铺进行排查,对违规私售烟花爆竹商铺、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处罚。
1.莲城步行街商铺超店堂违规经营烟花爆竹案
2月4日,岳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莲城步行街周边巡查时发现,一商铺存在超店堂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该商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生产许可证》,私自销售彩珠筒、小金鱼、仙女棒等小型烟花。根据《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对当事店主进行简易处罚100元,并对超店堂摆放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2.岚霞路商铺超店堂违规经营烟花爆竹案
2月4日,岳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岚霞路周边巡查时发现,一商铺存在超店堂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经查,该商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生产许可证》,私自销售雪花棒、小金鱼、小神鞭等小型烟花。根据《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对当事店主进行简易处罚100元,并对超店堂摆放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3.村民刘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月4日,岳塘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摇钱路附件巡查时发现,居民刘某在自家门口违规燃放爆竹,根据《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简易处罚100元,并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
4.村民王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2月4日,岳塘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摇钱路附件巡查时发现,居民王某在自家门口违规燃放爆竹,根据《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简易处罚100元,并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
责编:陶妞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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