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刘倩)岁末执行忙。1月10日,记者从岳塘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刑事案件的罚金经该院成功执结,20万元罚金得以全部到位。
袁某和丈夫因销售伪劣产品罪双双获刑。法院考虑到两人的孩子尚未成年,袁某的犯罪情节较轻,根据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书以及当地司法所等出具的司法建议书,依法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决生效后,袁某接受社区矫正,一直未缴纳罚金,被移送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局向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提供财产线索。袁某拒不报告财产,对法院文书不理睬、不回应。执行人员查控发现,袁某名下有两处门面,其账户流水中显示的100万元存款,在强制扣划时也不见踪迹,于是拘传袁某。
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袁某辩称,因前几年疫情影响,自己确实拿不出钱交罚金,还向法庭提交了减免罚金的申请,但被驳回。至于那笔百万款项的去向,袁某称,是向亲戚借来的创业资金,目前已归还。
执行法官当场驳斥了袁某的说辞,并告知其转账行为已属于转移财产,法院可立刻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如造成罚金不能到位的情形,将对其追究拒执罪的法律后果。一番谈话后,袁某直言后悔,希望法院考虑其丈夫在监狱服刑、未成年女儿尚在读书需要人照顾等实际情况,网开一面,她将尽快筹措交纳罚金。之后仅过了两小时,袁某就将20万元罚金全部支付到位。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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