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新闻网7月25日讯(通讯员:宋文庆 邹凌昊)为全面推进“警司联动”工作走实走深,加强“近民快调”效率,实现优势互补,确保矛盾纠纷处早、处小。近日,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东坪派出所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信任缺位,拼车遭误解引发的矛盾纠纷。
在岳塘区建设中路湘潭中心某某餐厅上班的陈某同杨某系同事关系,今年6月底,正在上班的陈某突然被杨某的男朋友许某喊到餐厅门外,随后两人发生冲突,许某对陈某大打出手,餐厅其他同事及时出面制止,事后陈某选择报警。
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并了解情况后将双方当事人引导至岳塘区联调委驻东坪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随后调解员分别找双方当事人谈话后得知此次纠纷的主要原因:事发前一天晚上杨某下班约好接许某一起回家,后因开车顺路选择送同事陈某回家,许某知道此事后对陈某产生误解,情绪失控之下便找到陈某,与其发生冲突。
通过谈话得知详情后,调解员从法与情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劝说,表示许某作为杨某的男友应该对女友充分信任,并尊重其在社会活动中的正常人际交往,更不应该出手打伤他人。而陈某本身并无过错,但是也应在出现误会的情况下适当向对方作出合理解释,积极沟通很有必要。经调解员反复劝说,双方冷静下来后都认识到自己处理问题的不妥之处,并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书,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调解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责编:于杨
来源:岳塘新闻网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经授权后,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我爱湘潭我的家——岳塘记忆”文化打卡点:法华山
“我爱湘潭我的家——岳塘记忆”文化打卡点:山市晴岚
“我爱湘潭我的家——岳塘记忆”文化打卡点:昭潭
“我”和岳塘的故事|蔡蔡和大乔:返乡青年 逐梦“绿心”沃野
“我”和岳塘的故事|朱大可:深耕岳塘 开拓创新 成就电气“小巨人”
岳塘区“我爱湘潭我的家”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暨“活力湘潭 快乐走娃”活动启动
文旅新区 多彩岳塘丨在七星桃花源遇见“世外桃源”
我爱湘潭我的家|岳塘区:欢天喜地闹元宵
下载APP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