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新闻网1月7日讯(通讯员:徐高 刘慧)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近日,岳塘区检察院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
小刚(化名)是一名机车爱好者,他出于好奇在朋友偷窃机车时帮忙“望风”,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在讯问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刚的父亲过世了,而母亲在外地打工,平常对小刚疏于管教,存在监护缺位的问题,导致小刚缺乏正确的金钱观、法律意识也比较淡薄,从而失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针对小刚的家庭情况和监护状况,结合社会调查结果,岳塘区检察院制定个性化“督促监护令”,要求小刚的母亲反思教育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并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改变教育方法,配合检察机关做好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承办检察官也多次与小刚的母亲沟通,耐心向她阐述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希望家长能引导孩子谨慎交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会回到湘潭陪伴孩子,以后一定好好教育他,让他走回正途。”收到“督促监护令”后,小刚的母亲清醒地认识到了自己在教育孩子成长上的问题,表示将积极主动配合检察院做好孩子的帮教工作。
岳塘区检察院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针对监护缺位的涉案未成年人积极适用“督促监护令”,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让爱和监管归位,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督促监护令”不会一发了之,岳塘区检察院还将持续跟踪,做好“督促监护令”的后期监督、考察工作。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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