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法院执行局审判员许艳红获评“全国模范法官”
2020-01-20 17:42:50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于杨 | 作者:邓赛         

岳塘新闻网1月21日讯(通讯员:邓赛)近日,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全国40个单位“全国模范法院”称号,授予或追授全国70名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其中,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执行局审判员许艳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许艳红,196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文化。1987年毕业后进入岳塘区法院工作,先后在多个庭室从事刑事、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32年来,她坚守岗位,尽心竭力,化解了一件又一件的矛盾纠纷,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多次获得市区先进个人。2016年5月,许艳红被确诊为膀胱癌早期,术后半年即向组织要求重返岗位,她说“工作才是最好的精神疗法”。为保障案件执行,阻止当事人转移财产,许艳红总是随身带着药,奔赴全国各地开展财产保全工作。2019年,她带领团队办理财产保全案件843件,每起案件做到5天内反馈结果到立案庭,10天内完成财产保全,办案数位列全省法院前列。许艳红从不把自己当病人,她乐观积极、奋斗不息,追求工作实绩,展现了一名职业女法官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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