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新闻网12月8日讯(通讯员:王文志 陈琳)近日,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岳塘区联调委)成功调解一起精神病人砸坏他人小车引发的赔偿纠纷。
2021年10月26日8时许,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某小区的陈某正要驾车外出,发现停在小区的小车被人为损坏:前保险杠被砸一凹痕、右前车门被砸一凹痕、右后尾灯被损坏。陈某当即报警。民警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发现陈某的车是被疑似精神病患者的张某用榔头所砸,遂联系了张某的丈夫夏某。夏某了解事实后,表示愿意和陈某协商赔偿事宜。近日,民警将双方引导至岳塘区联调委驻下摄司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受理该纠纷后,调解员向当事双方仔细了解事情的经过。陈某称他与张某、夏某夫妻住在同一小区的同一栋楼,之前他的车已被人为损坏好几次,估计也是张某所为。但这次被损坏的格外严重,他要求张某的丈夫夏某赔偿数次的损失共计数千元。而夏某告诉调解员,妻子张某早年出现精神异常的症状,时好时坏,因为经济条件等原因,一直未去医院接受过正规治疗,只是定期给张某服用了治精神病的药物。最近张某总跟他说之前买的新车被陈某刮坏了,陈某要害她的家人之类的话。他也告诉张某没有这样的事,劝她不要乱想,没想到张某还是做出了砸车这样极端的行为。调解员提醒夏某应尽早联系专业医院让张某接受正规治疗,随后适时向双方宣讲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并指出张某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夏某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调解员告诉陈某,提出的诉求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单凭推测来要求夏某承担数次车损的赔偿。经调解员的耐心劝说,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夏某一次性赔偿陈某修车的费用共计1800元。
调解员提醒:作为精神病患者的家属,一定要尽早让病人接受正规治疗,平时对病人应多加关爱,同时采取有力的监护措施,避免病人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等损害。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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