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新闻网7月6日讯(通讯员:冯庆 陈琳)近日,湘潭市岳塘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岳塘区医调委”)成功调解一起老人去医院治疗伤口仍反复感染而引发的纠纷。
2021年3月17日下午,76岁的李嗲嗲在修整自家菜园时不慎被一根竹蔑刺伤左手手背左侧,第二天他前往湘潭市某医院看门诊,医生为其进行了简单清洗包扎。回家后,李嗲嗲谨遵医嘱,按时吃药、定期清理伤口并上药,但伤口仍反复流脓。为此,李嗲嗲多次前往医院对伤口进行清创、引流,伤口却一直红肿未愈。4月30日,李嗲嗲第四次到医院看门诊时,听从医生的建议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手掌脓肿引流术后;2型糖尿病。住院期间,伤口经清洗、上药、塞引流条一系列治疗后,仍时好时坏。5月18日伤口再次恶化,无奈之下,李嗲嗲只好办理了出院手续,另寻其他医院治疗,短短几天伤口愈合。
事后,李嗲嗲的家属找到原治疗医院,认为该医院在诊治中对伤情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既没有对伤口反复流脓的原因进行有效检查和深入探寻,也没有提供一套完整有效的治疗方案,而是一味的反复清创、引流、减药、停药,导致一个小小伤口治疗长达2个月仍未愈合,要求院方承担赔偿责任。院方则认为,医院对其治疗符合医疗规程,李嗲嗲自身患有2型糖尿病,抵抗力低下,会导致伤口愈合缓慢,所以李嗲嗲的伤口反复感染也属于正常现象,院方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共同向岳塘区医调委申请调解。
岳塘区医调委介入后,调解员经过与医患双方的沟通,找准纠纷争议的焦点,为他们释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认为:原治疗医院在诊断过程中对伤口检查不到位,没有查到伤口内有异物,而多次进行清创、引流,治疗无效,导致伤口反复感染。虽然李嗲嗲是糖尿病患者,但期间血糖控制稳定,故糖尿病不是影响伤口久治未愈的主要因素。另外,李嗲嗲的伤口系自身行为所造成的,与院方并无直接因果关系,故李嗲嗲自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听完调解员此番分析,渐渐改变之前对立的态度。调解员再予以情理结合地劝说,最终,该院同意承担李嗲嗲70%的医疗费用,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责编:郭璇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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