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塘融媒4月18日讯(通讯员: 罗葳 刘泽佳)近日,经过岳塘区人民法院法官的数次调解,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周某拿到了赔偿款,这起长达一年多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在此刻画上了句号。
原告周某与被告冯某系同事关系。2023年6月某天,两人在工作期间因琐事发生口角,冯某殴打了周某,造成周某受伤,事后周某报警,第二天,周某到医院就诊。后经鉴定,周某所受伤害构成轻伤二级。经公安机关查处、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岳塘法院作出生效刑事判决,冯某现已服刑完毕。在刑事案件办理期间,因双方未就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周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冯某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共计约两万元。
该民事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了卷宗,发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相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问题,于是在庭前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周某主张按照诉前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计算误工费等损失,但冯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要求核减。因此,双方就赔偿金额互不相让,僵持不下。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开庭审理案件,经过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对裁判结果已有了基本方向,但为切实化解双方的“心结”“法结”,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法官在庭后也组织了调解。
通过仔细为双方分析案情并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冯某一次性支付周某各项损失13000元。该纠纷成功化解。
责编:于杨
来源:岳塘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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