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曹兴)6月19日,记者从岳塘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仅用15天,就高效处置一起大宗股票案,成功为申请执行人挽损1300万余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案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某集团公司未清偿申请执行人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借款本金2700余万元及利息。
执行立案后,由于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车辆等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在先,也没有银行存款等便于执行的财产,可供执行财产只剩下质押给申请执行人的51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执行人员决定处置该股票。
然而,处置大额无限售流通股容易引起股价波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此外,若处置耗时太久,股票变卖价格或许一落千丈。如何兼顾处置效率与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成了该案的执行难点。考虑到网络司法拍卖股票耗时较长,执行人员决定指令证券公司强制变卖股票。
该股票证券账户开立于北京证券营业部,为提高执行效率,执行人员立即电话联系北京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并于当日将协助执行文书邮寄给北京方面,要求将原冻结调整为可售冻结,并冻结被执行人资金账户内资金,要求将变卖股票所得案款汇至法院执行款账户。此外,为保护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利益,协助执行文书要求北京证券营业部依照减持、限售规定卖出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之后,执行人员持续跟踪变卖进度,多次联系北京证券营业部,最终仅用时15天,成功将512万股股票全部变卖,执行到位案款1300余万元,申请执行人办理领款手续的当天即收到了1300余万元案款。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湘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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