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输液后病人回家途中死亡 岳塘区医调委据理分析促成和解
2020-12-30 10:23:52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郭璇 | 作者:冯庆 刘少如 陈琳         

岳塘新闻网12月30日讯(通讯员:冯庆 刘少如 陈琳)近日,岳塘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岳塘区医调委”)成功调解一起病人在诊所输液后回家途中意外死亡而引发的纠纷。

家住岳塘区城郊的罗某某,男,现年53岁,是一名中医爱好者,平时注重养生,滴酒不沾,自认身体很好。几天前,他吃东西时不慎呛到喉咙,当时并没有太在意。12月27日,罗某某感觉咽喉部位不适,当日19时许,他独自来到住处附近的个体诊所就诊。经诊所诊断为支气管炎,医生对其开抗生素予以输液治疗。在输液过程中,罗某某并没有任何不良反应。21时许,罗某某输完液便独自步行回家,大约行走50米左右,突然倒地不起。恰巧出门接罗某某回家的妻子见状,急忙跑过来扶他,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待120医护人员赶到时,罗某某已无生命体征。罗某某家属当晚找到诊所讨说法,其妻子指出丈夫平时身体很好,此次输完液后死在回家的路上,质疑诊所用药不当。且在输完液后,诊所也没有要求其留下观察,造成意外死亡后果。她提出是诊所的诊疗过失所致,诊所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诊所则认为,罗某某本来因不舒服就诊,意外死亡极可能是身体已患病而未察觉,且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双方僵持不下。岳塘区卫健局负责人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将双方当事人引导至岳塘区医调委申请调解处理。

受理该纠纷后,岳塘区医调委负责人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为双方释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并为双方分析:诊所在诊疗过程中,医生没有详细询问患者的基本情况,没有严格按照诊疗规程操作,确实有疏忽大意之过失。但患者在摔倒后与妻子交代过“不要找诊所的麻烦”,且之后经医院推断罗某某死因系其他原因所致脑梗死。调解员劝说医患双方各自从对方的角度分析、理解问题。双方听完调解员此番分析,渐渐改变之前对立的态度。罗某某家属表示愿意诚心调解,大大降低了之前的高额赔偿要求。诊所为安抚死者家属,也表示愿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诊所方当场将补偿款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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