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说法】远离网络刷单骗局,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2020-08-11 09:18:28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郭璇 | 作者:郭扬         

岳塘新闻网8月11日讯(通讯员:李石波)网络刷单,只要一部手机,不限时间不限地点,单笔佣金50元……你的手机微信朋友圈是不是也经常出现这样的广告,那么你可要注意了,可能一场骗局正在等着你。近日,岳塘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谎称微信刷单返手续费诈骗案,该院对犯罪嫌疑人胡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案情回放:今年5月底的时候李洋(化名)收到一个微信昵称为“天空唯美”的人发来的好友申请,对方向他发来“嗨”“你好”的招呼语。李洋在与对方聊天过程中收到网络刷单的邀请。起初李洋是带有很大顾虑,但是对方向他提供了身份证照片,另外想到自己工作不怎么顺利,已经几个月没有拿到工资了,通过刷单赚点外快也挺好,于是他便一步步落入了胡某为他精心设计好的骗局。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李洋只是被胡某诈骗的受害者之一。胡某平时在各种群内添加被害人为微信好友,过段时间后,胡某就会联系被害人向其推荐有兼职刷单项目,刷单提成高达12%。为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胡某会提供其身份证照片给被害人,被害人见有高额提成且胡某还提供了身份证,往往就放松了警惕相信了胡某。当被害人向胡某提供的微信或支付宝截图扫码付款后,胡某就以各种理由不支付被害人刷单的本金,有时直接不再与被害人联系。据了解,胡某诈骗李洋等两人5000余元,此外,胡某还通过以上方式先后诈骗十余人,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刷单诈骗是电信诈骗中一种最常用的套路,利用网络虚拟交易的方式进行刷单,本身就是一种欺诈,网络兼职刷单都是诈骗,广大网友应提高警惕,以免被“套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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