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实行健康证明互认——湖南目前未出现境外输入病例
2020-03-26 10:41:08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 编辑:周冠成 |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李传新

3月25日,在湖南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第6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小春通报了近期全省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省已连续25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月14日,所有住院确诊患者实现清零,疫情得到基本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3月23日,省联防联控机制对各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分类进行了调整,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部为低风险地区。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是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把好“三关”,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我省积极应对境外疫情输入挑战,重点把好3个关口。

一是把好口岸检疫关。对从本省口岸入境人员以及经外省市口岸入境来湘人员严格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即全面开展健康申明卡核查、体温监测筛查、医学巡查,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实验室检测排查。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就地转运至定点医院,严格按照国家防控方案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

二是把好分类管理关。对于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人员,在定点场所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无异常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不适合集中隔离的,经评估后可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短期来湘商务活动的,由相关单位做好防控措施,可不实行隔离。对于来自其他国家地区的人员,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由社区负责管理。

三是把好基层管控关。坚持大数据技术和基层防控相结合,属地、社区、厂区、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地毯式排查、网格化管理,分类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同时,要求入境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措施,自觉履行个人信息报告义务,主动配合防疫防控工作,遵守我省防疫工作规定。

目前,全省累计排查境外入湘人员14413人,进行核酸检测12992人次,尚未出现境外输入病例。

实行健康证明互认

为更好地促进和推动复工复产,适应低风险地区之间人员流动的需要,我省实行了健康证明互认工作机制,为出湘入湘人员出行和返岗消除障碍。

外省入湘返湘人员,来自低风险地区而且个人健康码为绿码的,入湘后主动向单位及社区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体温监测正常者可正常出行和复工;来自中风险地区或者个人健康码为黄码的,首先在集中隔离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出行和复工,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接受专业处置;来自高风险地区或者个人健康码为红码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落实现行管控措施。

科学分类佩戴口罩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了《湖南省社会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南》,分类明确了可不戴口罩和必须戴口罩的不同情形。

可不戴口罩的情形包括:公共场所中,处于户外、田间地头、公园景区、街道、小区等空旷通风且人员不密集的地方;非群体性的室内体育运动;与健康人员一起进行户外体育运动等。工作场所中,按规定消毒、参会人员体温监测正常、通风良好、人数规模适当、坐席间距不少于1米的会场;通风良好、人员间隔大于1米的隔断式办公区等。生产场所中,通风良好、员工身体健康、作业间距适宜的车间;开放式工地、高空作业、道路施工等户外工地等。

必须戴口罩的情形包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职业暴露人员等重点人群;医院、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网吧、理发店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通风不良的密闭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公众外出时宜携带口罩,视情况佩戴。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坚持24小时开放急诊,359家血液透析中心(室)正常运行,肿瘤放化疗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患者的就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有序增加医院门诊、住院、手术和检验检查等医疗服务项目,对普通住院患者不强制要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与CT检查。

责编:周冠成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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